济南市燃气行业协会11月6日发布《燃气行业自律公约(修订讨论稿)》,共20条,适用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燃气经营企业,把一瓶一码、送气即安检、禁止掺假等监管要求转化为行业自律条款。

公约对瓶装液化气企业提了哪些硬要求?

  • 落实气瓶“一瓶一码”实名制,业务系统按要求对接政府智慧燃气监管平台;
  • 不充装、销售非自有产权钢瓶,严禁超期未检、报废钢瓶回流市场;
  • 落实统一配送,规范线上线下订气渠道,严禁送气人员私自揽活、私下收款;
  • 严格执行送气即安检,入户检查如实记录,隐患履行告知与督促整改义务;
  • 严禁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违规介质,气源质量检验记录留存备查;
  • 配送人员人车对应、统一着装、身份可追溯,充装运维等岗位持证上岗。

违反公约会怎样?

公约第十五条给出六档处置:批评教育并督促限期整改、组织纠纷调解、行业内部通报警示、公开通报、暂停或取消协会会员资格,以及收集线索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自律处分之外,违法行为仍会进入执法程序。

公约同时建立正向激励,对安全生产、保供稳价、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签约企业予以行业内宣传表彰,履约台账定期报送燃气主管部门。

自律公约和政府监管是什么关系?

这份讨论稿定位为行业自我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山东省、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制定,签约企业需把条款落到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对企业来说,公约条款基本对应专项整治的检查项,照着做相当于提前完成一次合规自查,其中气瓶档案与气瓶全链条信息化追溯正是对接监管平台的核心内容。

常见问题

公约还是讨论稿,现在就要执行吗?

讨论稿需经协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但条款内容与现行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高度重合,瓶装液化气企业可先按其中的安检、追溯、禁掺假要求对照自查。

送气即安检具体查哪些项目?

按公约第八条,配送上门时同步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气瓶、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及用气环境,如实记录检查信息,发现隐患履行告知、督促整改义务,拒不整改的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为什么严禁掺混二甲醚?

二甲醚热值低于液化石油气,且会腐蚀橡胶密封件,长期掺混会导致软管泄漏风险上升、用户实际购气量缩水。新版强制性国标《液化石油气》已对二甲醚含量作出限制,掺混属于明确违规。